身分證
- 略過問題清單
- Q1:國民身分證遺失,可否先辦理掛失?
- Q2:成年人國民身分證遺失如何申請補發?
- Q3:十四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遺失如何申請補發?
- Q4: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如何申請國民身分證?
- Q5:國民身分證遺失要登報作廢嗎?
- Q6:原身分證已老舊,想申請換發一張新國民身分證,要如何辦理?
- 其它注意事項詳洽:
Q1:國民身分證遺失,可否先辦理掛失?
可以,當事人遺失身分證申請補發新證之前,得於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內,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掛失:
一、『電話掛失』:向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」提出申請掛失。
二、『親自掛失』:前往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。
Q2:成年人國民身分證遺失如何申請補發?
補領者須親自到場辦理。攜帶證件如下:當事人應繳交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印章(或簽名)、規費新台幣二百元。補領國民身分證作業(含查證)期間三天,如另備有效期限內之護照,經本所審認無誤,可當日發證。
Q3:十四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遺失如何申請補發?
十四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補領國民身分證,有以下方式,民眾可擇一辦理:
1、由法定代理人(父母雙方)申請:請攜帶當事人最近一年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法定代理人(父母雙方)身分證、印章、規費新台幣二百元。若未成年人之父或母因故無法共同辦理,應出具同意書,交由另一方辦理;以此方式辦理者,無須送警察局查證,可當場發證。
2、親自申請:請當事人攜帶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印章(或簽名)、規費新台幣二百元辦理。補領國民身分證作業(含查證)期間三天,如另備有效期限內之護照,經本所審認無誤,可當日發證。
3、書面委任父或母或直系血親尊親屬代辦:請攜帶委託書、當事人最近一年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受委託人身分證、印章、規費新台幣二百元辦理。補領國民身分證作業(含查證)期間三天,如另備當事人有效期限內之護照,經本所審認無誤,可當日發證。
Q4: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如何申請國民身分證?
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初領身分證(或補領、換領國民身分證),必須由法定代理人(父母雙方)申請:請攜帶當事人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法定代理人(父母雙方)身分證、印章、規費新台幣50元(補領新台幣二百元)。若未成年人之父或母因故無法共同辦理,應出具同意書,交由另一方辦理。
Q5:國民身分證遺失要登報作廢嗎?
Q6:原身分證已老舊,想申請換發一張新國民身分證,要如何辦理?
本人舊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、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註: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國民身分證,如當事人舊證上之相片與換證繳交之相片,可辨識係同一人,得書面委託他人辦理。
其它注意事項詳洽:
請領國民身分證申請須知或電洽(03)386247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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